“老赖”将在征信系统被打上“污点”我省法院依据新民诉法发起执行春季攻势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
本报讯
昨天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天,借新民诉法实施的春风,全省法院吹响了春季集中执行的号角。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从4月开始,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与以往大不相同的是,此次集中执行是在民诉法中有关执行的内容修改实施后的首次集中执行。 “执行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必将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发布会上说。 新修订的民诉法强化了执行措施,规定了立即执行制度、财产报告制度、明确了执行威慑机制,提高了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罚款数额;同时完善了执行救济制度,规定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制度。这将大大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省高院要求在这次集中执行中要全面落实新民诉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凡被执行人不按期如实报告财产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凡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不履行债务的‘污点’;凡不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据省高院发布,截至3月底,全省法院尚有未结执行案件40589件。 记者从杭州市两级法院了解到,昨天清晨,杭州全市法院已经行动起来,拉开了春季集中执行的序幕。上城区法院昨天一早依据新民诉法的规定,对3名不主动申报财产和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 |